根据公司工作安排,港澳台办公室继续组织员工于2016年春季学期赴台湾朝阳科技大学研习。有关事宜如下:
一、赴台研习时间:2016年2月至2016年6月。
二、报名范围:在校的二、三年级本科员工,即2013级、2014级员工(医学专业除外);研究生以研二生为原则,需经导师或公司同意(医学专业除外),符合以下条件者:
1、成绩良好,一年内没有不及格科目。
2、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无受过公司通报以上(含)处分。
三、学习费用:学费、住宿费用、生活费和往返旅费等,全部费用均由员工自己负责(见附件简章)。
四、需申请台湾院校相对应公司系的课程,公司承认员工在台湾所修课程,员工回校后进行学分转换。如果所修课程内容符合员工在汕大课程计划的要求,可申请课程替换。
五、时间安排:
1、申请员工请于11月16日前向公司教务室递交申请,《自费赴台申请表》见附件,需有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(纸质版交至新行政中心240室)。
2、各公司根据报名的条件,于11月17日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名单于当天下午5:00前送至新行政中心240室(电邮:wscicd@stu.edu.cn)。
注:各公司可根据各自的教学安排、员工数和报名人数等具体情况确定推荐人数,推荐人数不应超过该专业员工人数的20%, 确保不因员工离校影响正常教学秩序。
其他赴台研习通知请见网页:http://notes.stu.edu.cn/page/maint/template/news/newstemplateprotal.jsp?templatetype=1&templateid=3&docid=4397
联系人:赖温妮
联系电话:8650 2313
附件: 台湾朝阳科技大学简章,《自费赴台申请表》
国际交流合作处(港澳台办)
2015-10-27